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音乐辅导员;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
· 高升专: 年满18周岁,具有普通高中、中专或师范、技校、职高毕业证书等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
· 专升本: 年满20周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缴清费用,办理完成毕业手续后,由所报读高校和国家教委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可申请学士学位,与其它国家承认的大学专(本)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入社保、评职称、提干、加薪、考研、考公务员、考事业编制、办留学等。
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 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 查询,此外中心还提供学历证书认证服务,经认证的学历证书可在中心注册的网上查询。